第七版
今日的习惯,是你明日的命运
有这样一句话:
今日的你是你过去习惯的结果;
今日的习惯,将是你明日的命运。
改变所有让你不快乐、不成功的习惯模式,你的命运将改变。习惯领域越大,生命将越自由、充满活力,成就也会越大。
成功有时候也并非想像中的那么困难,每天都养成一个好习惯,并坚持下去,也许成功就离你不远。每天养成一个好习惯很容易,难就难在要坚持下去。这是信念和毅力的结合,所以成功的人那么少,也就不足为奇。
“一个人要有伟大的成就,必须天天有些小成就。”穷人和富人不仅仅是金钱上的差别。这里有个小故事:一个富人送给穷人一头牛,穷人满怀希望开始奋斗。可牛要吃草,人要吃饭,日子难过。穷人于是把牛卖了,买了几只羊,吃了一只,剩下来的用来生小羊。可小羊迟迟没有生出来,日子又艰难了。穷人把羊卖了,买成了鸡,想让鸡生蛋赚钱为生,但是日子并没有改变,最后穷人把鸡也杀了,穷人的理想彻底崩溃了,这就是穷人的习惯。而富人呢,根据一个投资专家说,富人成功的秘诀就是:没钱时,不管多困难,也不要动用投资和储蓄,压力会使你找到赚钱的新方法,帮你还清帐单。这是个好习惯。性格决定了习惯,习惯决定了成功。
有人说,上帝对人类最公平的两件事之一,就是每个人都是一天只有24小时。记得小时候曾经念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话,虽然我们并不知道所谓“一寸光阴”到底有多长,但是既然光阴与黄金相比,其价值昂贵也就可知了。那么如何利用好。每天这24小时,好好管理自己的时间,以求得最大的效用,这无论对个体或集体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
美国富兰克林时间规划公司的创办人海蓝密斯在其大作《打开成功的心门》一书中提出十大自然法则:
1、掌握生活大小事——通过掌握时间而掌握生活。
2、确立核心价值——核心价值是自我实现和个人成就的基础。
3、排定优先顺序——当日常生活反映了你的核心价值,你就能体验发自内心的平静。
4、设定明确可行的目标——为达成重要目标,必须远离安逸区。
5、规划每日工作——每日规划做得好,时间宽裕效率高。
6、检视行为与信仰一致——行为是真实信念的反射。
7、改变行为以符合要求——当信念与事实相符时,需求就自然得到满足。
8、重新开信仰之窗——改变错误想法,克服负面行为。
9、以个人价值为依据——自尊必须发自内心。
10、在奉献中成就自我——付出愈多,收获愈大。
一个人是否每天都有明确的目标,是否每天有合理的时间安排,而不是乱七八糟、混乱不堪的生活,这对于他离成功的远近无疑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愈是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生活的人们,形色愈是匆促,日子过得愈是紧张,每个人的时间就像高速公路上面瘫痪的交通状况一样,应该做和不得不做的琐事塞得满满当当,真正想做的事却又找不出空档来,“忙、盲、茫”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有保持好的生活习惯,有明确的时间管理观念,才能够在匆忙的人群中寻找到一丝安逸的步伐。
(万里救援公司)
抓安全要有创新思维
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就是安全生产。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进步,抓安全必须要有创新思维。我个人认为,抓安全,一要以人为本:二要着重落实:三要走安全发展创新道路。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包含人、机、法、料、环等各种因素。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是安全生产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同时也是最大的危险源。所以安全生产必须要以人为本,要站在大局的、政治的高度抓安全生产。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对于安全也是如此。安全管理的创新思维就是要求大家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深入一线,通过现场作业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早发现,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解决问题。目前,新技术、新规范、新工艺、新设备不断问世,所以,抓安全要有新思维,与时俱进才能将安全工作做好、做优。(棚改办)
记住“三句话”让自己不再烦
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尽如人意,遇到困难和烦心的事情就要学会自己来化解,时刻拥有乐观的心态和快乐的心境才能让我们不烦恼。在生命中碰到烦心事,不妨学说三句话,对自身健康大有好处。
第一句话:“算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生活中有许多事,可能你经过再多的努力都无法达到,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必定有限,加之所处各种环境条件因素的影响,只要自已努力过、争取过,其实结果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第二句话:“不要紧,还有人在”。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对自己说“不要紧”。因为积极乐观的态度是解决和战胜任何困难的第一步。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在对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定会对你打开一扇窗。
第三句话:“会过去的,我们从新开始”。不管雨下得多大,连续下几天,总有雨过天晴的时候。所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坚信总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一句“算了吧”告诉自己:凡事努力但不可无谓的执著……
一句“不要紧”告诉自己:凡事努力了,有没有结果,都要无怨无悔……
一句“会过去”告诉自己:雨过天晴后,总会有明媚阳光,阳光总在风雨后……
(禹州公司安技科:李浩伟)
汽车站如何做好安检工作
《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了汽车站应承担的安全检查责任,汽车站是源头,面对重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尽职尽责,义无反顾。
车站安检应包括哪些内容:车站的安检是围绕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展开的,应从车辆、驾驶员、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等方面入手。一是车辆本身的安检,包括车辆的运营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二是驾驶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是否合格。三是乘车旅客是否存在超载、人货混装,是否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危及车辆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等。(待续)
(客运汽车南站:姑爱红)
法治时空
保险公司可以单独作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
【案情介绍】
2008年3月13日晚上23时许,李某驾驶朱某所有并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大型拖拉机,途经319国道时,违章停靠在路边。匡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尹某、郑某、罗某途经该处时,追尾撞上了由李某驾驶的停放在国道边的车,尹某、匡某当场死亡,郑某和罗某受伤住院,二轮摩托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匡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尹某、郑某和罗某不负此次事故责任。后被害人无法联系到肇事车司机李某与车主朱某,因此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意见分歧】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保险公司能否单独作为被告?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单独作为被告,应追加事故车辆方为被告。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的立法宗旨就在于及时、合理地给予全体受害人基本保障,虽然匡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其相对李某而言,同样是受害人。受害人在近期内联系不上李某及车主朱某,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应当得到支持。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规定不但从实体上也从程序上赋予了受害人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赔偿。同时,《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从上述分析可见,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是其法定义务。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承保肇事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单独列为被告。(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