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作者:万里集团 发布时间:2006-12-05
(四)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的意见和建议不及时整改,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五)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第六十七条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25 Wanli Transport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与百花北路交叉口万里大厦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