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发改运行[2005]288号
颁布日期:2005-02-24
执行日期:2005-02-2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交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协会(联合会):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现代物流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现代物流全面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建立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全面掌握全国现代物流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涉及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现代物流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共15个部门和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见附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承担。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国务院。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全国现代物流发展状况;汇总各成员单位在推进现代物流工作方面的情况;组织专题分析研究现代物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主管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经济贸易司主管司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有关处长担任联络员(见附件)。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附件: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联系电话:68535532,68535533(传真)。
电子邮箱:cuizf@sdpc.gov.cn.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欧新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副主任
成 员:
张志刚 商务部 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 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部 副部长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 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 副部长
刘 德 公安部 部长助理
刘文杰 海关总署 副署长
王 力 税务总局 副局长
李 军 民航总局 副局长
王东峰 工商总局 副局长
蒲长城 质检总局 副局长
王忠敏 国家标准委 副主任
陆 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会长
钱永昌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会长
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主 任:
李 扬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巡视员
副主任:
尹淑琴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 副司长
成 员:
王庆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司 司长
王晓川 商务部商改司 副司长
刘新华 商务部外贸司 巡视员
傅选义 铁道部运输局 副局长
李彦武 交通部公路司 副司长
彭翠红 交通部水运司 巡视员
闻 库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 司长
王金彪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副局长
张学文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副司长
郝崇福 海关总署监管司 副司长
刘丽坚 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副司长
史博利 民航总局运输司 副司长
卢艳刚 工商总局权益保护局 副局长
邬建平 质检总局监督司 副司长
姜永平 国家标准委计划与信息部 副主任
丁俊发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常务副会长
王德荣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常务副会长
联络员:崔忠付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调研员
吴 晓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司 处长
耿书海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 处长
王选庆 商务部商改司 处长
曹太平 商务部外贸司 副处长
温克学 铁道部运输局 处长
张守国 交通部水运司 处长
李志强 交通部公路司 副处长
曹建华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 处长
郑少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处长
尚 炜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处长
孙荣燕 海关总署监管司 处长
陈福良 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处长
张 英 民航总局运输司 处长
李振成 工商总局权益保护局 处长
刘春燕 质检总局监督司 处长
邓瑞德 国家标准委计划与信息部 处长
余 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部 主任
郭立新 中交协物流研究院研究室 主任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5.02.24,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