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许昌“黑车”乱拉客,司机当场被查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6

车况差、无保险,疲劳驾驶、超载超速……“黑车”之所以称为“黑车”,就是因为“黑点”数不胜数。

5月1日8点30分,正在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红绿灯交叉口执勤的铁骑队员王敕发现一辆无号牌的四轮电动车内有一个女孩儿的哭声,察觉这辆车有异样,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看到交警示意后,神色慌张,顾不上此时信号灯正是红灯,加起油门向东行驶,民警立刻示意在路口东边执勤的交警拦截该车辆。在几名执勤民警的配合下,成功将该车辆拦停,并控制该驾驶员对其进行询问。

经询问,驾驶车辆的男子,许昌市樊沟人,没有驾驶证,涉嫌非法营运;坐在副驾驶的女孩儿是驻马店新蔡人,在许昌学院上学,五一放假买了今天九点的车票坐车回新蔡,由于对许昌的道路不熟悉,原本要去许昌汽车东站,却坐了相反方向的车辆到了许昌市中心汽车站。结果到达之后发现走错了,于是赶紧打车前往许昌东汽车站。这时一50多岁的男子就拉着她商量着收取30元的车费将她送到许昌市汽车东站,女孩儿觉得合适就上了这辆车。后来在中途这名男子要求女孩儿要多加10元车费才将女孩儿送到目的地,并威胁女孩儿如果不愿意就让女孩儿原地下车。在车主的威胁下,人生地不熟的女孩儿只好答应车主的要求,但是由于害怕,便坐在车上哭了起来,这才被执勤民警发现,有了后来所发生的事情。

经过详细的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黄丹立即安排铁骑队员驾驶警用摩托车将女孩儿安全送往许昌市汽车东站。另一边,对于四轮电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对其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予以暂扣,等待进一步的严肃处理。

乘坐“黑车”危害多多,有哪些?注意看!

* 无监管,无限速,驾龄无要求,事故多发

* 无乘客保险,无赔偿保障

* 黑车一旦出现车祸,导致车毁人伤,不受法律保护,保险公司一经查实,可依法予以拒赔

* 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需承担法律责任

* 乘客赔偿无保证

需要提醒的是:打非治违并不能只靠行业主管部门努力,社会公众也要参与进来,共同抵制“黑车”。

 

Copyright @ 2025 Wanli Transport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7026342号-3

豫公网安备 41102302000160号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与百花北路交叉口万里大厦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