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推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术语应知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4

1、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20161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都强调了一个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这一原则简称“三管三必须”。

2、“两客一危”车辆

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3、“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20199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13号),新修订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明确规定,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4、“三优三化”

 “三优”指: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优美环境为条件,以优良秩序为保证,共同构成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体系的总体框架,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始终努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化”是指: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

《关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的通知》(19961227日,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公客字[1996]271号)。

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四位一体”

2020416日公安部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就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减量”即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控大”即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即:

大力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人、车、路源头治理,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大力实施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规范通行秩序,减少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等三大群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大力实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省界“三道防线”,压降国省道事故,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大力实施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和进城农民工宣传,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大力实施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完善事故救助基金制度;

大力实施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加强客运企业、车辆、人员许可、监管、非法营运以及违法处理等全链条监管,进一步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坚决防止危险品运输车泄露、燃爆导致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

6、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查方式

“四不两直”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9月建立并实施的一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96号)

7、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指由各个安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层层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23号文件中: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8、“四个严禁、四个一律”

为切实解决长期困扰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标准,优化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环境,省交通运输厅在全行业实施“四个严禁、四个一律”。

 “四个严禁”坚决杜绝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严禁企业、车辆和人员无证经营,严禁违法异地经营,严禁关闭动态监控系统,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险情信息

“四个一律”坚决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凡是违反“四个严禁”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凡是停业整顿的企业,一律经省辖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整改验收合格并上报省厅备案抽查后方可恢复营运;凡是发生一般性事故以上或舆论影响较大、且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一律全省通报;凡是省辖市、直管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安全隐患监督整改不力的,经报省政府同意,一律向当地市政府通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的通知》(豫交安委〔20209号),明确对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

9、治超“一超四罚”措施

“一超四罚”是指:对超限超载行为的①运输车辆②驾驶人③货运企业④承运人(源头企业),实行“一 超四罚”制度。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亍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 124 号)文件,明确提出“一超四罚”工作要求。

10、机动车检测“两检合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了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工作。所以,两检合一是指: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合并工作。

以前,综合性能检测与安全技术检验是分开的。货运车辆要分别进行综检和安检,并且综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不同,要进行两次上线,两次收费。通过“两检合一”,综检周期以安检的周期为准,一年只检测一次,只需一次上线、一次收费,一次检测。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起,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为准,检验检测完成时间以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完成的当日核定。

Copyright @ 2025 Wanli Transport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7026342号-3

豫公网安备 41102302000160号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与百花北路交叉口万里大厦20层